蓝没路

坑品烂,别爱我,没结果。

独立日 [ 一 ]

-大学paro,玩音乐设定

-大眼生日快乐,闲了一个月总算有勇气开长篇坑

-Work BGM:Lullaby-The Cure



黄昏将近。

王杰希把最后处理完的文件合为一摞,竖在桌面上抖齐后放在桌角,嗡嗡作响的空调把纸页吹得翻动。他伸出修长三指取下戴不习惯的眼镜,另一只手用力地挤压着自己的睛明穴。

“你果然还在这里。”

王杰希闻声头也不用抬,就知道来人是谁。

“你也没有回去啊。”

方士谦靠在门框边上,背上的那把贝斯高出他半个头。“毕业了,有好多事情要处理,有好多东西也都还没收拾。”他说着踱步走进房间里来,停在桌前,拿起了桌角的文件随意地翻阅着,“幸好学生会的交接早就完成了,不然指不定会忙成什么样。”

“我整理过的,别翻乱了。”王杰希从抽屉里拿出眼镜盒,裹了眼镜布把眼镜收了起来。“那些东西早该提前收拾好的,工作也应该提前找。想好了吗?到社会上要做些什么。”

方士谦苦笑着,乖乖听着后辈的教训,“什么都没想好,读了这么多年书,突然就被一脚踹到社会上去了。”他拿过王杰希的眼镜盒,打开又合上地把玩着,“只是突然明白,以后再没办法毫无牵挂地玩音乐了,有点惆怅。”

王杰希看了看低着头嘴角挂笑的方士谦,又看看他背上的贝斯,沉重得压弯了他的背。

他和方士谦第一次认识,是在一家偏离主大街的琴行。

意外在电脑上看了一场疯狂又畅快淋漓的LIVE,抱怀着满心的憧憬和不安,第一次踏入了未知的领域,第一眼风景是挂满墙的古典吉他,转头便是坐在音响前抱一把黄色贝斯闭眼唱歌跑调跑得离谱的方士谦。可是他却着了魔了,就这样呆立着,听方士谦唱完了一整首难听的歌。

之后王杰希开始在这家琴行学弹吉他。固然学业紧张繁重,他也坚持每天抽空练习,周末就到琴行找方士谦,学新东西。

后来又和方士谦一起,先后考上H市的同一所大学,远离了自己的家乡。

大学里有很多新事物,一下子接触了好多新东西,王杰希鲜少再拿起自己的吉他,反倒是方士谦,从未放下自己的贝斯。不玩音乐,两人的关系有些远了,可是方士谦从未问过,王杰希为何没有履行要一起组建乐队的诺言,也没有问他放弃了吉他的原因。他没有问,王杰希自然也不会说,两个人都心照不宣地沉默,不知不觉就把音乐都封印起来。

王杰希是很感谢方士谦的,感谢他没有追问。人生难得这一知己,他隐隐约约觉得,方士谦心里是明白的。

现在方士谦又要先他一步毕业,他就把对方的学生会会长职务接手过来。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这么多年的好兄弟,良师损友,最后还是避免不了分道扬镳的命运。

“今天晚上,你没有事情要忙了吧?”方士谦的话打断了王杰希飘远的思绪。

王杰希抬起头,看方士谦笑得一脸豁达又或许是一脸谄媚,大小眼更严重了些,迟疑地点了点头。

“那太好了。”方士谦最后一次把手中的眼镜盒重重合上,像是使劲地合掌,“陪我去个好玩的地方,我们好好放松一下。”

方士谦用真诚的眼神看着王杰希,眨了眨眼,“久违地,放纵一下吧。”




“这就是你说的好玩?”王杰希把自己的音量提高八度不止,喉咙都快破了,才刚刚能使自己说的话被方士谦听清楚。

方士谦此时站在吧台边,手握一杯螺丝起子,身子跟着台上的菜鸟乐队笨拙扭动着,没有理会王杰希。

他带王杰希来的,是一家名叫「塔克拉玛干」的奇怪酒吧,酒吧的乐队十分蹩脚,台上还有衣着暴露的舞女在卖弄风骚,活活把酒吧跳出了夜总会的味道。

王杰希扭紧了眉头,他不习惯这种嘈杂的环境,也向来讨厌夜店或是风化场所,昏暗明灭的灯光、耳膜的震荡、滚烫炙热的酒精气息和疯魔人群的热流浪潮让他有反胃的感觉。

“我想走了,有点不舒服。”王杰希凑在方士谦耳边,强忍着发酸的唾液,竭尽全力地大声说。

方士谦终于从自我陶醉中回过神来,急忙说:“你再等一下,精彩的还没开始啊。这个酒吧可是那家伙的巢穴。”王杰希对于方士谦说的话摸不着头脑,但无心再一一过问,得过且过,也算是给足了前辈面子,勉强又坐回吧台旁,嘬饮自己点的冰牛奶。

坐如针毡,度秒如年。

也不知过了多久,正当王杰希再次盘算着要离开时,音乐声停止了,乐队撤走了架子鼓,舞女扭动着腰肢走进了后台。明灭异色的灯光全都关了,酒吧里一瞬间陷入黑暗,又在下一秒,舞台中央打下一束白色的灯光,一把高脚木凳孤零零地立在那里,像是闹市中一座无名的墓碑。

酒吧里霎时也是安静下来,可以听得清交头接耳的窃窃私语。

方士谦靠回王杰希身边,手肘碰碰他,低声说:“来了,来了。”

王杰希还没能从这种喧嚣到死寂的转换中回过神来,还没来得及问什么来了,他就已经看见了答案。

一个穿黑色衬衫的男人从后台缓缓走上台去,一把考究的木吉他被他拖在身后;严格来说是提,可是男人懒散而无精打采的样子,让人产生了这样的错觉。灯光打在他身上,周身镀了一圈黯淡的光晕,发丝的影子落在额头,眼睛罩在灰色的阴影里看不真切。白得病态的皮肤在强光的照射下,阴森刺眼。

男人在凳子上坐下,悠闲地翘起了二郎腿,吉他抱回胸前,如葱的指尖巴稳每一根弦,像是五线谱上发亮的音符。

就在低眸的瞬间,没有任何预兆,演奏就开始了。

是王杰希从来没听过的歌曲。

说不上哪里好听,可是和着男人沧桑低沉的嗓音,王杰希觉得自己是塔克拉玛干沙漠里疲惫的旅人,穿越了崩塌毁灭的残垣断壁,穿越了沧海桑田的嘶哑,舞台早已消失,台上的男人站在前面的沙丘,两人之间是横亘的荒芜,风滚草都不敢途经。

唱到副歌部分,男人抬起头来,王杰希终于看清他的脸,吐出歌词的同时,嘴角一直勾着轻蔑又嘲讽的笑,浓重的黑眼圈,像是几天几夜没有睡好觉,又像是有些滑稽的烟熏妆;男人半眯的眼睛里没有光,是完全失焦的纯黑玻璃珠。他无神地扫过台下,像国王在审视自己的领地。扫过吧台时,他的目光却留了下来,仿佛找到了焦点,找到了沙漠的中心。

明明酒吧那么多人,王杰希却觉得,此时男人是在和自己对视。目光相接的一瞬间就被看透,连灵魂都被烧得融化出一个破洞,流出熔岩般沸腾的血。王杰希总算明白方士谦为什么要说这里是巢穴。

那个男人是有魔力的狼蛛,他坐在这个酒吧里等待,演奏给所有人听,等待理解他的人,等待能让他觊觎的猎物。王杰希知道,自己会被这个毛骨悚然的巢穴吞没,啃噬得骨头不剩。

男人的眼睛依然无光,可是这一刻,王杰希看到了他眼底塔克拉玛干沙漠穹顶上的漫天星辰。

王杰希就这样看着,看着男人嘲讽地笑着,看着男人的面容模糊在一句句歌词中间。

他的嘴唇翕动,歌词如同咒文般溢出。

暗过阴影,快于飞蝇。





自此一眼万年。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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